老柳上书中纪委逼方方道歉

我看了这几天方大姐的微博和受访报道,得出的结论是:敬爱的方主席(不是毛主席哈),您昨天好像是法盲?!今天依然好像还是法盲?!刚量了血压,我高压176、低血110,严重报警了,故这里只简单探讨。
一、您接受《南方都市报》采访,说“方柳之争”不是一个法律问题。请问大姐:法院都终审判决了,这还不是法律问题?!您作为政府高级公务员,您不信法律信什么?!指不定您天天对我进行道德审判不成?!须知,一个不守法的人,何以谈道德?!告诉您我学的两个著名法理论断:1、法律如果不被信仰,那她将形同虚设!十几亿人的大国,不讲法治讲什么?!总不至于天天开道德批判会吧?!2、一人不公,亿人恐惧!因为从法理上讲,这种不公很可能哪一天会降临到您、我身上。就这两条,是我必须与您打官司的原因。
二、您说无人有资格对您进行戒勉谈话。这话您老又跑偏了。监察机关的条例十分明确,只要是吃公家饭的人(难不成您不是吃公家饭?!您这几天在大会堂吃饭不会是自己掏钱吧?!),都必须接受纪律监督。您已是法律意义上的违法之人,比违纪违规严重得多,难道没人能监督您、戒勉您?!不知湖北省监察厅看到您这番理真气壮的抖狠,作何感想?!我虽只是湖北省作协会员,如我的确违纪违规,您要戒免、批评我,我立马飞回武汉,跑步去作协,接受您的教导。没准赶上饭点,还能在作协机关食堂蹭顿饭吃呢。对了,上面跟您讲的,叫程序正义。
三、您在微博里说,自己讨厌北京的天气,好像也不待见那些(与您一起开会的?)人。可您老还是去了嘛,上大会了嘛。言行好像不一致哟?!我真为您着急,昨天您是法盲?!今天您好像还是法盲?!但愿您明天抓紧学法,我记得老年大学开有法律课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