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你所有住过的地方都可以叫做“家”。家是父母长辈养育下长大的地方。家是安身立命之所。家是一个人自己营造自己享用的避风港。《辞典》说家是“家庭的住所”。按照这样的定义和理解,我从出生到今天八十岁,一共有过十个供自己居住的家,从西安到北京到河南潢川县又回到西安市开通巷三十五号,计算起来,大约从五六岁起到十八岁,我在那里住过差不多十二三年时间。
我父亲先前是在西安大车家巷安的家。那时那个家的所在地南院门,曾是西安最繁华的地段,而我们那个院子,也是我迄今为止住过的最好的房子。因为生活窘迫,不得不卖掉大而好的院子。换了个小而差的院子。对于家的大小好坏,我当时还在学龄前,没有什么概念。倒是对这个新家一下子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并且留下了深刻的记忆。可能是由于开始记事的缘故,还有,就是发生了一次意外。开通巷三十五号这个家,进大门处有个照壁,照壁上有个小小的土地堂,土地堂下边立着一方作为点缀的石头。因为好奇,我一进去就玩那石头,不小心给压在了脚上,压出一个大大的血泡,很疼。这样就看医生,敷了药,还在床上躺了一段时间。小孩子撒娇,时不时喊叫疼啊疼的。父亲母亲一合计,取来一个吸食鸦片烟的管子,把一个鸦片烟片点燃,让我吸了几口。非常之奇妙,一股难以形容的刺激进入脑海,流通全身,顿时感觉无比舒畅,所有的疼痛都消失了。
吸食鸦片烟,那时在西安市相当一部分市民中曾经比较普遍。区别在于,有人吸食成瘾,有人作为一种消遣。人们还用来款待客人。差不多的人家都有一套吸食鸦片烟的专用器具,叫做“烟枪”。一般是两个人对面而卧,互相帮助吸食。小时候看到大人吸食鸦片的情形,觉得好奇,也受诱惑,只是父母不允许我吸食,不得其门而入。这回机会来了,小孩子以为得了便宜,便天天讨要了吸上几口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脚上的伤疤已经愈合,已经可以下地玩耍,却还舍不得这几口喷烟吐雾的享受。终于有一天,我的父亲发怒了,面容变得十分严肃,口气变得十分严厉,话语的音调表明了话语的分量,那是责备,那是斥责,斩钉截铁:“你想变成烟鬼!”我一下子给吓住了,从此再也不敢提出这样的非分要求,从此也就永远地远离了这害人的烟毒。在记忆中,我的父亲对儿女一向和气可亲,从小到大,我几乎从未听到过父亲对我的一句训斥和责骂,这是惟一的一次。